警笛警灯闪不停? 可以举报!

2024-5-10 06:38| 发布者: 繁花似锦| 查看: 892 |原作者: 繁花似锦|来自: https://www.flw.ph/thread-1295591-1-1.html

摘要: 菲律宾陆运署(LTO)署长维戈·门多萨(Vigor Mendoza II)呼吁公众通过该机构的“立即行动”(Aksyon on the Spot)短信热线报告使用警报器和警示灯的政府车辆和 ...

菲律宾陆运署(LTO)署长维戈·门多萨(Vigor Mendoza II)呼吁公众通过该机构的“立即行动”(Aksyon on the Spot)短信热线报告使用警报器和警示灯的政府车辆和未经允许使用上述设备的私家车。

陆运署表示,民众应在手机内储存热线号码0929-292-0865。

门多萨表示:“在马科斯总统发布禁止非法使用警报器和信号灯的命令后,我们为公众提交报告或投诉提供了更便利,更可靠的投诉平台。”

马科斯早些时候签署了第18号行政命令,禁止政府官员和人员使用警报器、信号灯和类似的设备,包括圆顶灯或闪烁设备。信号灯和警报器只能在“明确适当的情况下”使用,并且仅用于菲律宾武装部队、国家调查局、菲律宾国家警察官方使用的机动车辆、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和其他紧急车辆。

周一,陆运署启动了热线,并鼓励司机报告冒充陆运署和其他政府机构通过虚假交通违规通知的网络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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